我是尋烏縣縣委老干部局辦公室主任黃少欽,前妻是文峰醫院護士(已離職)。因前妻參與尋烏如火如荼的賭博事業借高利貸130萬,銀行抵押貸款60萬參與賭博,被其中25萬高利貸上訴法院,我有幸成為了共同被告。在人證物證及原被告銀行流水證據中法院武斷的根據婚姻法司法解釋二第24條判決為夫妻共同債務。所謂共同債務就是用于日常生活中家庭所必需的債務。共債共簽,這是銀行、公積金及小型貸款公司都必需知道的規定,只有放高利貸的背著夫妻另一方的違法債務才是其中一方簽字的。高利貸追求高利息5分一角甚至二角放債時背著另一方進行,一但有風險馬上起訴反正有法院支持。法院只憑一個人簽字的借條就將夫妻關系存續期間的不知情另一方打入地獄,將婚姻關系轉化成牽連制,逼良為娼將無辜的一方逼成“老賴”,間接的支持了非法債務、賭博、吸毒、高利貸、包二奶等等違法活動。我不服,我是被共債被“老賴”。我現在已經加入了全國反二十四條聯盟,全國有成千上萬跟我一樣無辜的人在吶喊,廢除或修改24條要求共債共簽,從最高人民法院審判網中可以看到從2014年起法院以每年犧牲8萬無辜夫妻另一方的代價還在繼續的增加受害人?偣霓k公室主任謝海標、農糧局的劉維圣、工業園區辦的賴嬌玲都跟我一樣是無辜的受害者,類似的肯定還有很多很多。。。。。。全國很多省市已經在行動了。湖南省婦聯、廣東省婦聯、江蘇省婦聯;中國婦女報2016年10月21日刊登了二篇大法官的文章,中央電視1臺生活圈欄目2016年10月12日也進行了報道,這條不健全的法律引起了高層的關注,相信春天很快就會來臨,世上還是公正正直的人占大多數,無辜的人行動起來為我們國家早日建立健全的法制而努力。我雖然被共債,我雖然被”老賴“但我問心無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