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相關部門獲悉,省發改委、省財政廳聯合下發通知,決定自2月1日起,取消20項涉及企業行政事業性收費。
據了解,本次取消的20項涉及企業行政事業性收費的分別為:客運線路牌工本費、車輛維修竣工出廠合格證工本費、瓶裝液化氣計量標識費、農藥質量監督檢驗收費、生豬肉品檢驗(疫)收費、野生植物資源保護費、司法鑒定專家委員會司法鑒定收費、樓和門牌安裝工本費、消防安全培訓收費、建筑行業上級管理費、衛生服務費、過渡費(含夜渡費)、超限運輸賠(補)費、省外引進水產種苗檢驗(疫)收費、食品藥品監管系統培訓收費、安全生產培訓考核收費、鹽業產品質量監督檢驗費、政府大院單位垃圾清運費、計算機質量監督檢驗收費以及考古勘察、發掘收費。(來源:尋烏政府網 廖雪峰 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