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大指在五指中,是形狀最難看的一人。他自慚形穢,常常退居下方,不與其他四者同列。他的身體矮而胖,他的頭大而肥。他的構造簡單,人家都有兩個關節,他只有一個。因此他的姿態丑陋,粗俗,愚蠢而野蠻,有時看了可怕。……但不論姿態,想想他的生活看,實在不可怕而可敬。他在五指中是工作最吃苦的工人。凡是享樂的生活,都由別人去做,輪不著他。例如吃香煙,總由中指食指持煙,他只得伏在里面摸摸香煙屁股;又如拉胡琴,總由其他四指按弦卻叫他相幫扶住琴身;又如彈風琴彈洋琴,在十八世紀以前也只用其他四指;后來德國音樂家巴哈總算提拔他,請他也來彈琴;然而按鍵的機會他總比別人少。又凡是討好的生活,也都由別人去做,輪不著他。例如招呼人都由其他四人上前點頭,他只得呆呆地站在一旁;又如搔癢,也由其他四人上前賣力,他只得退在后面,反之,凡是遇著吃力的工作,其他四人就都退避,讓他上前去應付。例如水要噴出來,叫他死力抵住;血要流出來,叫他拚命捺住;重東西要翻倒去,叫他用勁扳住;要吃果物了,叫他細細剝皮;要讀書了,叫他翻書頁;要進門了,叫他撳電鈴;天黑了,叫他開電燈;醫生打針的時候還要叫他用力把藥水注射到血管里去。種種苦工都歸他做,他決不辭勞。其他四人除了享樂的討好的事用他不著外,稍微吃力一點的生活就都要他幫忙,他的地位恰好站在他們的對面,對無論哪個都肯幫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