尋烏縣2023年公開招聘社區工作者(專職網格員)公告

為深入貫徹落實《中共中央組織部 中共中央政法委等印發〈關于深化城市基層黨建引領城市基層治理的若干措施(試行)〉的通知》(中組發〔2022〕2號)和《中共江西省委組織部等印發〈關于深化城市基層黨建引領基層治理的實施方案〉的通知》精神,增強城市社區網格治理服務功能,建強社區工作者(專職網格員)隊伍,切實提升城市基層黨建引領基層治理效能,經研究,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城市社區工作者(專職網格員)20名(男性、女性各10名,屬非占編制人員),統一納入社區工作者隊伍管理。具體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按照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貫徹“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
二、招聘條件
(一)報考人員應具備的基本條件
1.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熱愛祖國,遵紀守法,品行端正,作風正派,辦事公道,遵守公民道德規范。
2.熱愛社區工作,責任心強,善于做群眾工作,具有一定的組織協調能力,良好的語言表達能力和相關業務知識,能熟練操作計算機及常用辦公軟件。
3.年齡在40周歲以下,即1983年4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專及以上學歷,專業不限,限尋烏籍。具有社會工作者職業資格證書者、中共黨員(含預備黨員)、退伍軍人以及軍烈屬筆試加3分。不累計加分。
4.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二)下列人員不具備報考資格
1.受過刑事處罰或被開除公職的;
2.受過黨紀政紀處分尚未解除的;
3.在讀的非應屆畢業生,全日制在校生不能以過去取得的學歷報考;
4.因在各類考試中違紀而被取消資格的;
5.其它不符合社區“兩委”聯審要求的。
三、招聘方式
此次招聘考試僅設置筆試環節,分值為100分。
四、招聘程序
(一)發布招聘信息
在尋烏縣人民政府網、尋烏縣城市社區管委會微信公眾號發布本招聘公告5天以上。
(二)現場誠信報名
1.報名方式為現場誠信報名,不接受電話、信函和網上報名。
2.現場報名時間為2023年4月11日,報名地點為尋烏縣城市社區管委會二樓會議室。
3.報名時須攜帶材料:《尋烏縣城市社區管委會社區工作者(專職網格員)報名表》(附件1)、本人身份證、畢業證、學信網《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本人近期與報名表同底2寸彩照3張。
下列人員還需提供如下材料:社會工作者職業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黨員需提供組織關系所在黨組織證明材料、退役軍人以及軍烈屬需攜帶相關證明。
4.聯系人:趙奇勇13707079996 凌華昌19970819986
(三)資格審查
資格審查由尋烏縣城市社區管委會負責。資格審查工作貫穿于公開招聘全過程(含聘用后的試用期內),審查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
(四)筆試
1.領取筆試準考證時間地點:2023年4月14日上午,報名處領取。
2.筆試時間:4月16日下午,筆試地點見準考證。
3.筆試內容:主要考察考生綜合分析、人際溝通、應急應變、組織計劃、求職動機以及基層黨建知識、計算機應用知識(參考資料見百度網盤,鏈接:https://pan.baidu.com/s/16-QAJmFlS9iDO4c3BZi96g?pwd=5w79 提取碼: 5w79)等方面的能力。
4.本次筆試不設開考比例,招聘崗位實際參加筆試人數超過招聘崗位名額時(即形成競爭),按筆試成績(含加分)從高分到低分等額進入體檢(末位同分者按照學歷高低、年齡大小依次由高(大)到低(小)確定入闈人員);當實際參加筆試人數等于或小于招聘崗位名額時(即不形成競爭),其筆試成績(含加分)須達到實際參加筆試全體考生的平均分方可進入體檢環節。
(五)體檢、政審
1.組織體檢。根據成績由高到低按招聘計劃1:1比例確定體檢人選,人選名單確定后,由縣社區管委會組織實施;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執行。
2.政審。主要審查考生德能法等現實表現。
3.對因體檢、政審不合格或本人放棄體檢、政審等一切原因造成的缺額,由縣城市社區管委會視情況決定是否遞補。
(六)公示、試用和聘用
擬聘人員公示3天,無異議后簽訂聘用合同,實行聘期管理。聘用期(含試用期)工資待遇總金額為2800元/月,扣除單位以及個人需繳交的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3種保險后,實領約1906元/月。
五、其他
本公告由縣城市社區管委會負責解釋,整個招聘程序接受縣人社局人事考試中心的指導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