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期,我縣已接通長輸管道天然氣并實現通氣。根據《贛州市發展改革委關于核定各縣(市)管道天然氣試行銷售價格的通知》(贛市發改價管字〔2022〕523號)精神,經贛州市政府第27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現將我縣管道天然氣銷售價格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明確定價權限。根據《江西省定價目錄》(贛發改價調規〔2022〕807號))規定,管道燃氣配氣價格和銷售價格授權市、省直轄縣人民政府定價,因此,我縣天然氣價格由市級核定。
二、居民生活用氣價格。居民生活用氣試行銷售價格為3.2元/m3,并實行階梯價格制度,自2023年1月1日起執行,至2023年3月31日。按照《江西省發展改革委關于印發<江西省居民生活用天然氣實行階梯價格方案>的通知》(贛發改商價〔2015〕1416號)規定,各檔氣量價格實行超額累進加價。(詳見附表)
三、非居民用氣價格。非居民用氣銷售價格為5.72元/m3,自開通長輸管道并送氣時起執行,至2023年3月31日。其銷售價格為政府指導價,不得上浮,下浮不限。
四、有關優惠政策。對使用管道天然氣的城鄉低保戶、城鄉特困人員(原五保戶)、老紅軍及其遺孀每戶每月減免10元的居民生活用氣費用。學校、養老機構、城鄉社區居委會工作場所及非營利性服務設施(社區居家養老服務中心、社區養老日間照料中心等)、幼兒園、托育機構等執行居民氣價的非居民用戶,不執行階梯氣價,氣價按照現行第一檔居民用氣價格的1.05倍,即3.36元/m3執行。
特此公告。歡迎廣大群眾進行監督,價格監督舉報電話:12315
尋烏縣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2022年12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