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暫停部分公共場所經營活動的通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規,為切實保障人民群眾健康安全,縣疫情防控指揮部研究決定,
自2022年9月11日0時起,暫停以下公共場所經營活動:
一、全縣所有文化館、圖書館、書店、城市書屋等場所
暫停開放。
二、全縣文化娛樂場所(網吧、茶樓、酒吧、歌廳、舞廳、KTV、音樂茶座、沐足店、電影院、營業性演出場所、游戲廳、棋牌室、麻將館等)
暫停營業。
三、全縣室內體育經營場所(體育館、健身房、瑜珈館、羽毛球館、籃球館、游泳館、臺球廳、室內舞蹈班、跆拳道館等)
暫停營業。
四、全縣所有校外培訓機構(含學科類、非學科類)
暫停線下教學培訓工作。
五、全縣各餐飲場所
暫停承辦50人以上(含50人)的宴席。舉辦50人以下宴席的,按照“誰舉辦誰負責”的原則,應落實好測溫,戴口罩,查健康碼、行程卡、48小時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等措施。
以上場所請按要求立即關閉或暫停相關業務,各鄉鎮(城市社區)、各行業主管部門要加強對以上各類經營場所的監督檢查。縣疫情防控指揮部依據疫情風險評估結果動態調整,恢復營業時間另行通知。
尋烏縣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應急指揮部辦公室
2022年9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