尋烏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公布
實施尋烏縣城規(guī)劃區(qū)2018年被征收房屋
重置價格及國有土地上合法住宅房屋征收
貨幣補償指導價格的通知
各鄉(xiāng)(鎮(zhèn))人民政府,縣政府各部門,縣屬、駐縣各單位:
根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江西省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尋烏縣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實施辦法》等有關規(guī)定,《尋烏縣縣城規(guī)劃區(qū)2018年被征收房屋重置價格》(見附件1)、《尋烏縣縣城規(guī)劃區(qū)2018年國有土地上合法住宅房屋征收貨幣補償指導價格》(見附件2)經2018年3月20日縣政府第39次常務會議研究通過,現印發(fā)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并于公布之日起執(zhí)行。本標準公布之前已經實施的征收項目,沿用原有的補償標準執(zhí)行。
附件:1.尋烏縣縣城規(guī)劃區(qū)2018年被征收房屋重置價格
2.尋烏縣縣城規(guī)劃區(qū)2018年國有土地上合法住宅房屋征收貨幣補償指導價格
2018年3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