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購買服務原則
1.公開、公平、競爭、擇優的原則;
2.注重實踐經驗,群眾認可的原則;
3.堅持簽約、使用、管理三統一的原則。
二、購買服務期限和費用
服務期限:一年。
服務費用:每人每年服務費18100元(其中購買人身意外傷害保險100元)。支付方式為每月1200元/人,余額部分根據年終服務成效考核后再行結算。
三、服務人員應符合的條件
1.擁護黨的路線、方針和政策,遵紀守法,作風正派。
2.熱愛農技推廣服務事業,有較強的事業心和責任感,群眾口碑好。
3.具備果業方面相關生產技術理論知識,有熟練的生產技能和豐富的實踐經驗。
4.具有初中(含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年齡55周歲以下,身體健康。
5.思維活躍,能快速接受新知識、新理念,并具備一定的宣傳發動、組織協調能力及農技推廣方法,群眾樂于接受,認可度高。常年在服務區域內從事與果業產業相關的生產經營活動,不外出務工。
6.具有下列情形的不得報名:被判處刑罰或刑滿釋放(或緩刑期滿)未滿5年的;受到黨紀處分尚未超過限制期限的,以及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正在接受紀委、公安、司法機關立案調查處理的;有嚴重違法用地、違章建房行為,尚未處理或未整改到位的。
四、報名、選用程序
1.自愿報名或組織推薦(2018年3月19-23日)。有服務意向的人員可在2018年3月23日前到縣果業局辦公室領取(行政中心302室,聯系電話:2845531)并填寫《尋烏縣農民果業技術推廣員報名表》;

2.考察考核(2018年3月24-28日)。縣果業局根據報名情況會同相關鄉(鎮)對報名人員進行考察;
3.專題研究(2018年3月29-30日)。縣果業局根據考察結果,召開專題會議擇優確定人選;
4.簽訂服務協議(2018年4月30日)。擬選人員經縣果業局培訓并試用一個月后,合格者與縣果業局簽訂正式服務協議;
5.符合條件的貧困戶,可優先簽訂服務協議。
五、服務內容及區域
(一)服務內容
1.圍繞“柑橘為主、多元發展”的發展戰略,做好果業產業發展相關法律、法規、方針、政策的宣傳。
2.協助縣果業局做好果業技術的示范推廣工作,開展村級技術培訓,傳播果業科技知識,灌輸管理先進理念。
3.協助做好柑橘苗木的調運及監管工作,對服務區域內農民種植的苗木做好源頭登記,發現大田露天育苗和外來“無證”苗木要及時如實向上報告。
4.負責果樹病蟲害調查,監測柑橘木虱和其他病蟲害的發生動態和發生情況,并上報鄉(鎮)果茶站和縣果業局;負責當地農情、災情、以及果品生產和供求信息的收集、調查、統計和上報工作。
5.協助縣、鄉兩級抓好標準化生態示范園的選址工作,并全程做好示范園建設的跟蹤服務工作。
6.配合縣級技術人員、鄉(鎮)果技員開展技術指導,負責對果農進行柑橘黃龍病等病蟲害綜合防控的技術指導;協助縣、鄉(鎮)、村級做好柑橘黃龍病病樹普查和核查工作。
7.協助做好脫貧攻堅工作,及時掌握貧困戶的果業發展需求和服務需求,重點解決貧困戶的技術難題。
8.關注果品生產安全,教育群眾杜絕使用高毒、高殘留農藥及不明成分藥劑,做到不早采、不染色。
(二)服務區域
根據各地果業產業發展現狀、條件、規模,科學劃分服務區域。




六、管理考核
農民果業技術推廣員由縣果業局負責管理和績效考核,服務期內接受縣果業局工作安排和業務培訓,完成所轄服務區內的各項工作任務。服務期限內不能勝任崗位職責的,縣果業局可按《尋烏縣農民果業技術推廣員管理辦法(試行)》規定,終止服務協議。